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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农机管理总站股室及职责
一、县农机管理总站主要职责: 1、履行《农业机械化促进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的职责; 2、制定全县农机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; 3、建立健全农机化服务体系,组织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; 4、负责全县农机科技推广及培训监管工作; 5、负责全县农机维修行政许可的办理; 6、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; 7、负责全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。 二、、股室主要职责: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:拟写有关文件和工作总结,上传下达,收发文件,接待群众来信来访;负责农机作业报表及农机年报工作;负责人事、工资、社保、医保、公积金等办理。电话:0599-2822239 监理站的主要职责: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;负责补贴机具的核实及抽查等工作。电话:0599-2842242 培训推广股的主要职责:负责农业机械引进推广工作;负责补贴机具的核实及抽查等工作;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的管理。电话:0599-2822239 行政分中心的主要职责:负责农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申请及办理工作;负责与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对接等有关工作。电话:0599-282223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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